临沂律师是如何看待偷税漏税风波
10月4日,范冰冰“阴阳合同”逃税案有了正式的结果,国家税务部门最终决定对其追缴并处罚金共计8.84亿元,如果范冰冰能够在期限内交齐款项即可免予刑事处罚。对此,范冰冰已经公开致歉,并表示会尽快筹集款项。
另外,范冰冰逃税案和刘晓庆偷税案不能直接类比,范冰冰逃税案并非处罚过轻。
刘晓庆偷税案发生于2002年,根据当时的法律规定,但凡有偷逃税款的行为,数额较大的就构成偷税罪,要追究法律责任。为了更好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2009年发布的《刑法修正案(七)》将“偷税罪”改为“逃税罪”,规定逃税行为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因此,范冰冰逃税案的处罚结果并不是处理过轻,相反,这种处罚方式体现了本法条的立法目的,既能实现国家税款有效征收,又能体现刑法的谦抑性,体现我国司法的人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