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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8-07 02:31:49
这是律轨制的一项核心内容,在中国商标法中受到了充分的正视。
对商标法的两次修改中,又都强化了这方面的划定。
1.保护的概念 商标法的立法宗旨之一是保护商标专用权,在商标法律轨制中,商标治理的加强,商品质量的保证,商标信誉的维护,消费者利益的保护,以至商标
导读:这是律轨制的一项核心内容,在中国商标法中受到了充分的正视。
对商标法的两次修改中,又都强化了这方面的划定。
1.保护的概念 商标法的立法宗旨之一是保护商标专用权,在商标法律轨制中,商标治理的加强,商品质量的保证,商标信誉的维护,消费者利益的保护,以至商标对经济发铺的促入作用,无不逐一与商标专用权得到有效的保护有关,可以说,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是商标法律轨制的重要基石。
商标法规定,通过,取得商标专用权,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商标法同时又划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这是从法律上确定了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但是还应指出的是,为了能切实有效地保护商标所有人的这种权利,需要将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根据消除误认,防止搅浑的考虑而做出界定。
实际上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和对这种权利的保护范围既有联系又有不同。
权利范围决定保护范围,而保护范围根占有效保护权利的需要来确定。
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是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而保护范围则不限于此,在统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都会引致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这里在保护范围中增加了近似的商标和类似的商品,增加的目的在于使商标专用权的权利得到切实保护,消除对商品的误认和在市场上引起的搅浑。
因此,对商标专用权保护的概念应当有所辨别。
2.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商标法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做出了法律上的界定,有下列五种: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统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为行为。
这里所称的统一种商品是指与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相同的商品;类似的商品是指在商品的功能,用途,原料,销售渠道,消费对象,出产经营者等方面,易使消费者难于辨别其来源而产生误认,误购现象的商品;相同商标是指在视觉上无差别或差别甚为细微的商标;近似的商标是指对商标入行整体比较,不易辨别,使消费者产生混同的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