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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诉业务

时间:2017-06-27 01:13:12

临沂律师事务所律师查询广东新中源瓷砖的官网,看到该品牌曾荣获“中国建筑陶瓷知名品牌”。其媒介经理胡海峰确认,出事的北京新中源有限公司是广东新中源陶瓷有限公司在北京的代理商,目前,已派代表赶赴北京了解情况,并与事件相关方接洽。
  胡海峰表示,本次顾客购买的的确是新中源陶瓷产品,但对于北京新中源采取的该种销售方式,新中源总部之前并不知情,“也是在出事之后才知道的。”他表示,目前,新中源北京代理商曹姓负责人已经失联,新中源集团总部也联系不上该负责人,“目前到底有多少顾客被本次事件相关联,具体情况如何?我们都要具体弄清楚,因为许多情况不清楚,现在解决方案也还没有时间表,我们会尽快和顾客接洽,力争事情的妥善解决。”
律师:消费者需承担还贷责任
  那么消费者如何维权呢?临沂律师事务所刘新民律师说,由于合同的相对性,合同只能对合同当事人产生拘束力,第三方没有义务为其中一方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在这一事件中,银行只能追究瓷砖买家的还贷款责任。
  而判定北京新中源陶瓷有限公司是否构成非法集资罪则要看公司“全额还款”的目的:假如公司吸纳资金的目的是为侵占消费者财产,那么这就属于集资诈骗;但如果公司是通过从消费者手中借款而搞活项目,但由于经营不善、投资失败,无法给存款人还本付息,亦不能认定为出于非法占有之目的,那么公司可能会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不过,胡铫祥说,根据国家现行金融管理体制,公司必须具有国家特批资质,否则不能向社会吸纳资金。
  胡铫祥建议,受骗消费者首先理清钱究竟去了哪里,有无可能挽回;若对方确实涉嫌违法犯罪,要注意保留证据,可向有关部门报案,也可查询企业账目上是否还有资金或固定资产,如果有,消费者可要求办案单位查封涉案单位公司的所有财产。
  银行业者:银行一般不会为“全额返现”业务放款
  广州某银行一位负责贷款审批的业务员告诉记者,如果是涉及到商家代还款业务,银行应该审核商家的财务报表、资金流水和品牌经营情况,来评判对方是否具有支付贷款的能力。但在实际操作中,消费者和商家签订的合同没问题,银行就会认定交易是真实有效的。不过,这名业务员说,银行一般是不会为“全额返现”这类业务放款的,除非贷款人没有告知银行其贷款目的。“如果不提供你的后端(指代还款商家),银行是不会知道的。”
  他告诉记者,像北京新中源陶瓷有限公司这种情况 ,银行只能追借款人,即消费者还款。因为商家没有跟银行签订任何形式的合同或担保来为消费者还款,那份还款协议属于个人行为,跟银行无关,“我银行追你(还款),你就去追商家喽。”
  这名业务员提醒,借贷要选择诸如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市面上的金融公司鱼龙混杂,某些公司推出的利率看似有着折扣的优惠,但往往年化利率比正常贷款利率贵了近一倍。诸如“免抵押免担保”贷款、“全额返现”等诱惑字样,消费者要擦亮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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